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获57万国家赔偿

深度解读 2024-03-30 19:05 阅读:23

相亲当天发生关系,7天后小伙涉嫌强奸被刑拘。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曾在河南一家单位工作。2018年2月22日,他在婚介所认识了一位女孩,当晚两人发生了关系。然而,女方后来不愿意了,要求小邸补偿,引发了一系列纠纷。最终,小邸被指控强奸并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服刑期间,小邸坚持申诉,拒绝认罪。经过多次上诉,最终河北省高院指令唐山中院再审此案。2021年2月28日,小邸刑满释放,整整服刑3年后,他终于改判无罪。这一消息让小邸和家人欣喜若狂,他们表示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开启新的人生。

3月29日,小邸的代理律师透露,他们已向唐山中院申请国家赔偿。赔偿金额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7万余元。小邸表示,他将找个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重新开始生活。

小邸的经历让人深感震惊,他在狱中经历了无数的煎熬和折磨,但最终正义还是得以伸张。他的坚持和勇气让人钦佩,希望他能够在获得赔偿后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过上幸福安稳的生活。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