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借款300万给董秘买房被监管部门警示

今日头条 2024-03-26 10:41 阅读:171

百亿市值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凌云光(688400.SH)及相关责任人因向董秘提供300万元购房被监管部门警示。这起违规行为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据上交所发布的决定显示,凌云光在2023年10月30日向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顾宝兴提供300万元用于购房,而后在2023年12月26日,顾宝兴以3%的年利率归还拆借资金,本息合计301.4万余元。这一行为被认定为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引发了监管部门的警示。

监管部门指出,凌云光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拆借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责任人方面,凌云光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姚毅和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顾宝兴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凌云光官网信息显示,公司主营机器视觉产品,包括工业相机、超快激光器等。2023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凌云光全年实现营收26.4亿元,同比下降3.95%;净利润1.72亿元,同比下降8.34%。在二级市场上,凌云光22日收涨1.89%报24.28元,总市值达112.5亿元。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勿因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监管部门的警示也将对凌云光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希望公司能够吸取教训,规范经营行为,重塑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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