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注册制IPO需要改革了!

深度解读 2024-03-27 08:35 阅读:221

中国企业IPO上市已经步入注册制,但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存在严重缺失。企业IPO本应是通过上市募集资金,用于企业发展,但如今国内IPO已经变成了欺诈上市、割韭菜、上市圈钱的手段,背离了国家的初衷。

首先,在立法层面上,对于企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惩罚成本太轻。几十万、几百万的罚款对于造假获利几亿的上市公司来说,根本不构成威慑。应该将惩罚力度与市值挂钩,对上市公司的惩罚最少几亿起步,并追究其关联的律师、会计机构、证券机构的责任。对于严重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应终身禁止进入中国金融市场。

其次,对于注册制上市的公司,应严格要求其创始股东的股权解禁。只有分红超过募集资金的一定比例,才能逐年放开股权解禁需求。这样可以使公司更注重企业发展,防止上市后股东拿钱走人,也能避免腐败的钱权交易。

中国的金融资本市场存在太多利益熏心者,他们漠视国家和人民利益,内外勾结,收割股民。国家对他们的惩罚手段过于宽松。例如“816光大乌龙指”事件揭示了中国金融市场的庄家大资金特征,而大量金融专家却将其描述成散户市场,误导了普通股民。

庄家大资金市场的特征在于利用资金和内幕消息操控股价,谋取利益。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大资金利用融券规则迅速打压股市,利用信息不对称收割市场。律师、专家、会计和发行人也利用手中权利合谋欺诈上市,财务造假。这些利益相关方应该受到严厉惩罚,禁止进入中国金融市场。

希望国家能立即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严惩违法行为,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和透明。只有这样,中国式注册制IPO才能真正为企业发展服务,而不是成为一种欺诈和圈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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